张力江、张新林与嘉兴海欣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胡申良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浙嘉民终字第636号
判决日期:2014-05-04
法院: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嘉兴海欣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公司)、胡申良为与被上诉人张力江、张新林,原审被告沈四根、宋兴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2012)嘉盐民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3年11月2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后因本案案情疑难、复杂,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审限三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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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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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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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