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伊春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郭庆宝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伊中民终字第205号
判决日期:2013-12-30
法院: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伊春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郭庆宝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伊春区人民法院(2013)伊民初字第29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3年10月18日受理此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2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伊春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卜立新,被上诉人郭庆宝的委托代理人闫立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