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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60177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辉
联系方式:024-72112222
注册时间:1999-09-13
公司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虹光街31号
简介:
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销售,拥有、运行电厂,生产和出售电力、热力,同时兼营与电力、热力有关的产品及服务;发电设备、设施检修;热力项目设计、安装、施工;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检修、运营;开展电力市场配售电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中水、除盐水生产和销售;从事电力专业技术咨询、委托运行;电力系统内专业技术培训;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从事机械加工制造、铸造;房屋、场地、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租赁;物业管理;粉煤灰综合利用;石灰石粉、石膏生产;餐饮、住宿。污泥处理;道路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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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栾启霞、栾启凤、栾启明诉被告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辽1204民初543号         判决日期:2018-04-26         法院: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栾启霞、栾启凤、栾启明诉被告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河发电公司)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三原告委托代理人陈瑞峰、被告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浩的委托代理人谢锐、王胤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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