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到与李景立、山东国晖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兰民初字第1944号
判决日期:2015-08-26
法院:兰陵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秦玉到诉被告李景立、山东国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晖物流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14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岳锋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秦玉到及委托代理人盛海盟,被告李景立、国晖物流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范光杰,被告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刘静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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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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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