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继录、兰西瑞丰新型建筑节能墙体材料厂与黑龙江省富达农业开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黑12民终274号
判决日期:2018-04-25
法院: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苏继录、兰西瑞丰新型建筑节能墙体材料厂(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丰厂)因与被上诉人黑龙江省富达农业开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兰西县人民法院(2017)黑1222民初156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2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苏继录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杜英文、上诉人瑞丰厂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申晓明、被上诉人富达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詹立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