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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章炜
联系方式:0798-8523865
注册时间:2003-12-18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珠山西路3号
简介:
基础电信业务:在景德镇市区域内经营800MHz 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CDMA2000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和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TD-LTE/LTE FDD),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经营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含本地无线环路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互联网国际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原《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03版)中的业务)、26GHz无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在景德镇市区域内经营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互联网地图服务(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凭电子出版物许可证经营),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房屋、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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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银泉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张堪才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景民四终字第90号         判决日期:2015-08-25         法院: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徐银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因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2014)珠民一初字第36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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