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辉与赵言风、李温峻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西民初字第4163号
判决日期:2016-06-27
法院:莱西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艳辉与被告赵言风、李温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艳辉的委托代理人宋彦良、被告赵言风、被告李温峻、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董美丽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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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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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