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额济纳旗策克口岸永鑫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额济纳旗福乐蒙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额民一初字第146号
判决日期:2015-08-04
法院: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额济纳旗策克口岸永鑫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鑫公司)诉被告额济纳旗福乐蒙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乐蒙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11日立案受理后,于2015年6月24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表人李朝辉、委托代理人谷万其,被告委托代理人邓超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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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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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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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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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