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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时代电子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90万元
法定代表人:闫建良
联系方式:0319-2020555
注册时间:2011-11-09
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西大街4号1#楼
简介:
批发、零售、维修及网上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复印机、办公设备、电子产品、音响设备、家用电器、通讯器材、实验分析仪器、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办公台、桌子、椅子、柜子、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图书、报刊零售,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食品、工艺品、乐器、体育用品及器材、玩具、文具用品、水下救捞装备;医疗用品及器材;专用设备销售维修服务;环保工程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智能交通项目咨询、规划、设计及工程实施;交通智能化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基于智慧城市互联网、物联网及大数据分析的整体解决方案设计、咨询、服务、软硬件研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按资质证书承揽安防工程、防雷工程、消防工程设计及施工、公路工程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通讯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及施工;计算机硬件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咨询;代理联通、电信、移动电话号、卡销售、缴费充值服务;设计、制作、发布户外广告业务;数据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咨询服务;计算机整机、计算机外围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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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时代电子有限公司、李金峰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西调确字第1号         判决日期:2015-08-04         法院: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15年8月4日受理了申请人河北时代电子有限公司与申请人李金峰、张素云关于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本院依法指定审判员张丽娜审理此案,现已审查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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