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炳坤与王佩超、邱玉花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高民初字第2536号
判决日期:2015-08-03
法院:高密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荆炳坤与被告王佩超、邱玉花、王锦领、刘继萍、王欣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7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荆炳坤与五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阚宝相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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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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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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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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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