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东宏、李泽华等与曹东云、莫吉文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5)平异字第24号
判决日期:2015-08-03
法院:平罗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泽华与被执行人曹东宏、莫吉文、陆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异议人曹东宏以本院(2014)平执字第619号执行裁定书错误为由,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本院(2014)平执字第619号执行裁定书。本院于2015年6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7月28日举行听证会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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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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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