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赛迪重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案号:(2017)川10民终119号
判决日期:2017-04-27
法院: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冶赛迪重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渝公司)、第三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通服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2016)川1024民初4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2月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中冶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宏阳、王斌鑫,被上诉人成渝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志伟,第三人通服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渊、洪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