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六生与宁波明兴金融设备实业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宁波明兴金融设备实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小民初字第1697号
判决日期:2013-12-05
法院: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六生与被告宁波明兴金融设备实业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被告宁波明兴金融设备实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0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郭峰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六生的委托代理人董联争,被告宁波明兴金融设备实业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袁利峰,被告宁波明兴金融设备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红育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