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金恒华泰钻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石磊峰、南彦飞、王建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陕08民终847号
判决日期:2017-04-26
法院: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濮阳市金恒华泰钻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石磊峰、原审被告南彦飞、王建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2016)陕0824民初155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2月1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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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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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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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