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桂梅与吴兰国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献民初字第760号
判决日期:2014-04-15
法院:献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列原、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二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杨雪,被告吴兰国和绥化市明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支国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政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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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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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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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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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