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川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与芜湖石硊江海轮船有限公司船舶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武海法商字第00632号
判决日期:2015-07-25
法院:武汉海事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南京川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田公司”)与被告芜湖石硊江海轮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硊公司”)船舶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川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案系船舶修理合同纠纷,属海事法院专属管辖案件,合同地履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位于本院管辖区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本院受理后,依法指定由代理审判员郑文辉独任审理,于2015年6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川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石硊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