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吕红兵、唐小六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玄商初字第1720号
判决日期:2016-06-19
法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诉被告吕红兵、唐小六、芮玉林、吕成兵、陈雪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民生银行的委托代理人刘龙也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吕红兵、唐小六、芮玉林、吕成兵、陈雪云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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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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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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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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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