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瑶与南通市鸿程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苏0612民初1111号
判决日期:2017-04-21
法院: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于瑶与被告南通市鸿程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程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9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3月15日、4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于瑶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美群、被告鸿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单守荣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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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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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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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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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