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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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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5059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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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安与胡国庆、奉新县鑫来汽车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湘0722民初1992号         判决日期:2017-04-20         法院:汉寿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正安与被告胡国庆、奉新县鑫来汽车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来货物运输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高安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湖南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益阳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常德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1日立案后,太平洋财险高安公司在答辩期内向本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本院于2016年12月12日裁定驳回了该异议。本案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后因案情复杂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于2017年3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正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史进、被告太平洋财险高安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彭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胡国庆、鑫来货物运输公司、平安财险湖南公司、平安财险益阳公司、平安财险常德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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