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君邦、付采英等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环县供电公司、环县水务局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甘1022民初2367号
判决日期:2017-04-20
法院:环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罗君邦、付采英、王菲、罗某、罗某1与被告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环县供电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8日立案后,原告罗君邦、付采英、王菲、罗某、罗某1于同年10月24日又向本院申请追加环县水务局为共同被告,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罗君邦,原告王菲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胡世银、李玉捷,原告付采英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罗伟,被告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环县供电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灵通、刘廷锋,被告环县水务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世信、袁涛及证人李银富、杨兴富、郭海霞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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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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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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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