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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胜春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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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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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饶富春
联系方式:0879-423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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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南正街58号
简介:
律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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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马德兴等与李敏等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墨民初字第131号         判决日期:2015-07-20         法院: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丽、马德兴诉被告李敏、李芬物权保护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8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杨正菊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丽、马德兴及共同委托代理人曹凡,被告李敏、李芬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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