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铜陵市新华山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皖07民终169号
判决日期:2016-06-13
法院: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铜陵市新华山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山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安徽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法院(2015)狮民二初字第0070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4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新华山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万智、许和平,中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长峻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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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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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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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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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