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四川佳能达攀西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民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川3429民初7号
判决日期:2018-04-11
法院:布拖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四川佳能达攀西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能达公司”)与被告长沙民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1日立案后,于2018年3月8日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佳能达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飞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民健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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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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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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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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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