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平、刘洪昌等与上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上蔡县平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上民一初字第2585号
判决日期:2016-06-10
法院:上蔡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金平、刘洪昌、陈雨与被告上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上蔡县平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申德华、张迎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金平及三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学峰、上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代理人王春节、张计红、被告上蔡县平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申德华、被告申德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迎辉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刘金平、刘洪昌、陈雨与被告上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上蔡县平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申德华、张迎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金平及三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学峰、上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代理人王春节、张计红、被告上蔡县平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申德华、被告申德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迎辉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