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农、李建春等与武隆县仙女山国际户外营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渝0156民初3951号
判决日期:2018-04-10
法院:武隆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建春、彭定芳、刘晓农与被告武隆县仙女山国际户外营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仙投公司)、第三人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十五建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12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建春、彭定芳、刘晓农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冉斌,被告武仙投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齐雁英到庭参加了诉讼。第三人四川十五建公司经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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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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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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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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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