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万生与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分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冀0208民初3879号
判决日期:2018-04-10
法院: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冯万生与被告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分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冯万生的委托代理人冯满志、侯连福,被告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孙铭媛、王东,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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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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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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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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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