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炳义与王慧、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平民三初字第542号
判决日期:2015-07-09
法院:平度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炳义与被告王慧、邮电公司、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炳义的委托代理人姜学喜,被告王慧,被告邮电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傅良维,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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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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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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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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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