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胜利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与廖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4)田执字第00187号
判决日期:2014-03-19
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我院(2013)田民一初字第01048号民事判决书,于2014年2月2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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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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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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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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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