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曙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木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普中民终字第122号
判决日期:2015-07-08
法院: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曙天公司、石木兰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2014)思民重字第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1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2015年4月20日、4月28日、6月19日,本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质证。上诉人曙天公司委托代理人李永康、杨应福,上诉人石木兰委托代理人郑斌到庭参加了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