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冯某甲等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行政征收一审判决书
案号:(2014)岳行初字第00015号
判决日期:2014-03-14
法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某、冯某甲、冯某乙、冯某丙、冯某丁因不服被告某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移交本院审理,本院于2014年1月6日立案受理。本院于2013年1月7日向被告某人民政府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2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冯某甲、冯某乙、冯某丙、冯某丁及杨某委托代理人冯某丙,被告某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罗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