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景阳与珠海市鸿域注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珠斗法民一初字第390号
判决日期:2015-07-03
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潘景阳诉被告珠海市鸿域注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域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吴红革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潘景阳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梦祥、被告鸿域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缪亚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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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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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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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