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太飞诉王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盘法派民初字第321号
判决日期:2015-07-05
法院: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太飞诉被告王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8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XX独任审判,于2015年6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太飞的委托代理人董益钢,被告王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熙、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盛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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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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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