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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万元
法定代表人:顾连香
联系方式:15851130823
注册时间:2000-08-21
公司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人民南路5号盐城国际创投中心南楼6003、6004室(CNH)
简介:
许可项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设备监理服务;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须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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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少权与郑建峰、季媛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苏0924民初1634号         判决日期:2016-05-30         法院:射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丁少权诉被告郑建峰、季媛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保盐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1日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3月23日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原告丁少权的委托代理人沈玉玮,被告平安财保盐城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唐飞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郑建峰、季媛媛经本院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后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孙志杰独任审判,于2016年5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丁少权的委托代理人沈玉玮,被告平安财保盐城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唐飞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郑建峰、季媛媛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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