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景洪蓝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西双版纳州君纳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景民一初字第36号
判决日期:2015-07-02
法院:景洪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景洪市蓝盾保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公司)与被告西双版纳君纳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纳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24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黄绍晨独任审判。2015年1月29日,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蓝盾公司委托代理人丁浩源,被告君纳公司委托代理人徐家明到庭参加诉讼。后原、被告双方向本院申请调解期4个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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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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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