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某等与陈某某龚某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渝0110民初756号
判决日期:2018-04-02
法院: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罗某某、罗某某1、罗某某2与被告龚某某、陈某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徐贤飞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罗某某及三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建、被告龚某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绍礼、被告陈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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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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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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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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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