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银通小额贷款、铁岭市银州区银辅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辽1204民初210号
判决日期:2018-04-02
法院: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铁岭市清河区银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铁岭市银州区银辅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金额1200000元。申请人铁岭市清河区银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自愿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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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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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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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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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