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与寿光圣达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高新民初字第702号
判决日期:2015-06-30
法院: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制药)诉被告寿光圣达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医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15年1月13日立案受理后,因穷尽方式无法送达被告寿光医药,依法由本院代理审判员周寓先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苏方萍、人民陪审员刘朝晖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2015年6月30日,原告恒瑞制药的委托代理人潘睿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寿光医药经本院公告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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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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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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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