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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杨劲武
联系方式:0778-2295696
注册时间:2003-11-18
公司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399号
简介:
在本市(区、县)范围内经营800MHz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CDMA2000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TD-LTE /LTE FDD),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固定通信业务(仅限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经营固定网本地通信业务(含本地无线环路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通信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通信业务、互联网国际数据传送业务、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互联网本地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26GHz无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以及无线数据传送业务; IPTV传输服务:服务内容为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电视用户端之间提供信号传输和相应技术保障,传输网络为利用固定通信网络(含互联网)架设IPTV信号专用传输网络,IPTV传输服务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互联网地图服务(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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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有练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二审判决书
案号:(2013)河市民一终字第130号         判决日期:2013-06-19         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河池分公司)因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2)环民初字第56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3年3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覃志凌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唐劳、代理审判员祝贺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4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书记员肖肖担任法庭记录。上诉人电信河池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健,被上诉人韦有练及其委托代理人韦剑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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