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与季久忠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安开民初字第0690号
判决日期:2013-06-05
法院:海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南通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与被告季久忠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春华独任审判,于2013年4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天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德昌,被告季久忠及其委托代理人季兵、刘宏到庭参加诉讼。诉讼中,原告天源公司申请对被告季久忠的有关债权进行保全,并提供了担保,本院依法裁定并采取了保全措施。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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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