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物业租赁公司与杭州中远建设机械有限公司、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07)上民二初字第395号
判决日期:2007-12-15
法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省国际物业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为与被告杭州中远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公司)、王海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07年8月7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本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对被告中远公司、王海涛的相关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本案于2007年9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租赁公司委托代理人郭献金、被告中远公司、王海涛的委托代理人杨永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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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0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