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明与周祥、臧道平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1323民初824号
判决日期:2018-03-27
法院:泗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登记经营者:龚建新,男,1966年1月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住泗阳县城厢镇卜湖居委会。
实际经营者:蒋太明,男,1950年8月2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住泗阳县众兴镇名流雅居028栋3单元405室。
原告王士明与被告周祥、臧道平、泗阳秀禾粮食种植家庭农场(以下简称秀禾农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士明、被告周祥、臧道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秀禾农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