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湘潭市金湖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岛宏凯润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安慈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复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湘03执复3号
判决日期:2018-03-27
法院: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复议申请人(异议人、协助执行人)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投资公司”)因申请执行人湘潭市金湖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湖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宏凯润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凯润通公司”)、湖南安慈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慈高速建设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17)湘0304执异58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