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治福、周希涛等与严卫国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06)绍民一初字第45号
判决日期:2006-02-20
法院: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治福、周希涛、黎恩兰、周伟诉被告严卫国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11月30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屠国均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治福及四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何震辉,被告严卫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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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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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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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0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