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邯郸市邦丰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丰公司)诉被告山西恒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2)复民初字第2334号
判决日期:2013-05-07
法院: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邯郸市邦丰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丰公司)诉被告山西恒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邦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宁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恒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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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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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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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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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3-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