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拥平与福建省三明钢铁厂劳动服务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闽0402民初107号
判决日期:2018-03-26
法院: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林拥平与被告福建省三明钢铁厂劳动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三钢劳服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林拥平、被告三钢劳服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良贵、王焕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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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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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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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