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与徽商银行马鞍山银泰支行债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2)雨民一初字第00053号
判决日期:2012-08-07
法院: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鞍山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高新技术中心)与被告徽商银行马鞍山银泰支行(以下简称银泰支行)债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高新技术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朱慧刚及委托代理人汤宝春、于燕弟,被告银泰支行的负责人张宏斌及委托代理人江益民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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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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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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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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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