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建喜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西藏佳发装饰广告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拉民二终字第105号
判决日期:2015-06-17
法院: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阳建喜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行西藏分行营业部)、原审被告西藏佳发装饰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佳发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15)城民二初字第000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5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索朗多吉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彭美玉、李静组成的合议庭,于2015年6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阳建喜、原审被告西藏佳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业富,被上诉人农行西藏分行营业部的委托代理人李建忠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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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