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国权、刘剑光等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7)宁0104刑初1044号
判决日期:2017-03-18
法院: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以银兴检公诉刑诉(2017)8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国权、刘剑光、虎万鹏犯诈骗罪,于2017年11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12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旭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吕国权及辩护人戴丽丽、刘剑光及辩护人张思嘉、虎万鹏及辩护人李宗飞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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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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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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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