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澄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苏05民终11350号
判决日期:2018-03-15
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保险)因与被上诉人江苏阳澄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澄电力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17)苏0591民初71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12月1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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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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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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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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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