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与张良、华军团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晋10民终42号
判决日期:2018-03-15
法院: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良、华军团、郭庆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安泽县人民法院(2017)晋1026民初3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太平洋财险石家庄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瑞聪,被上诉人张良到庭参加了诉讼。被上诉人郭庆文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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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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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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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3-15